新勞動合同法解析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一條【立法宗旨】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解析】本條是關于勞動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規定。   立法宗旨也稱立法目的。本條規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層意思︰   一、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勞動合同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進行雙向選擇,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本依據。改革開放以後,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二條【適用範圍】


新勞動合同法詳解︰第二條【適用範圍】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解析】本條是關于勞動合同法適用範圍的規定。   勞動法第二條對勞動法的適用範圍作了規定。根據勞動法第二條和1995年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三條【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和效力】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三條【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和效力】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解析】本條是關于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和勞動合同的效力的規定。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   1.合法原則。合法是勞動合同有效的前提條件。所謂合法就是勞動合同的形式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首先,勞動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勞動合同需要以書面形式訂立,這是本法對……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四條【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四條【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作出修改完善……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五條【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五條【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系方面的重大問題。   【解析】本條是關于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的規定。   一、關于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也稱勞動關系三方原則。根據國際勞工組織1976年144號《三方協商促進國際勞工標準公約》規定,三方機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勞動部門為代表)、雇主和工人之間,就制定和實施經濟和社會政策而進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動。即由政府、雇主組織和工會……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六條【工會在勞動合同中的作用】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六條【工會在勞動合同中的作用】     第六條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並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解析】本條是關于工會在勞動合同中的作用的規定。   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性組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工會在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工會必須密切聯系職工,听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工會依照法律……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七條【勞動關系的建立】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七條【勞動關系的建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解析】本條是關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規定。   用人單位是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勞動者,形成勞動關系,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組織。根據本法的規定,本法的用人單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勞務派遣單位。勞動者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並實際參加社會勞動,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生活資料主要來……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八條【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新勞動合同法解析︰第八條【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解析】本條是關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告知義務的規定。   為了使勞動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能比較全面地了解對方,防止盲目、草率簽訂勞動合同,避免或減少不必要的勞動爭議的發生,本條對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前的如實……